临朐多方协作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2018-04-27 17:21:05
导报讯 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助力“美丽国土”建设,临朐县国土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项目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实现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明确12处关闭矿山所在镇街、园区政府为主要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出台了《临朐县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镇街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矿山治理按期完成。
以解决历史遗留、责任灭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治理重点,采取矿山复绿、地质灾害治理、工矿废弃地复垦、整治建设用地等措施进行综合施治。对责任人未灭失的关停矿山,由责任人根据批复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对责任人已灭失的关停矿山,按照规定由县政府利用采矿权人缴存的矿山治理保证金,按程序组织治理;符合资金项目申报要求的,按照省、市矿产资源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积极申报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利用上级资金实施治理。
拓宽渠道,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模式。充分发挥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积极筹措资金,使用好灭失矿山治理保证金,同时拿出部分矿产出让金统筹用于关停矿山治理,保证矿山治理成效。 (马纯霞 张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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