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关于开展汽车销售租赁经营秩序专项治理的通告
2020-03-23 21:28:10
关于开展汽车销售租赁经营秩序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租赁经营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优化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开展汽车销售租赁经营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东起东泰路、西至西环路,北起北环路、南至南环路。其中,骈邑路延伸至青州界,东泰路延伸至小北店大桥,兴隆东路延伸至长深高速路口。
二、凡在上述范围内从事汽车销售、租赁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三、治理内容:占用城市道路、绿地、停车场、停车泊位及其他公共区域从事汽车销售、租赁经营和展示;无照经营;使用假牌、套牌及二手车来源非法;破坏公路、占用交叉路口;以及汽车流通中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自行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由联合执法队伍依法查处。
五、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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