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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临朐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2024-03-04 18:54:08

2023年,临朐县税务局在潍坊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法治税务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临朐县税务局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税的统一。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个人自学、集体研学、专家辅导、分享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通过广泛、深入、常态化的学习,切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丰富了知识,为依法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不断加强收入预测和分析,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税费征缴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风险应对工作,建立了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税收共治格局。积极落实《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成立临朐县税务局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做好税收宣传、税收协助、数据共享和监督保障等税收保障工作,培育长效税源,确保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23年全年累计完成税收收入34.69亿元。二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措施。严格落实税务总局“新四力”要求,扎实做好宣传辅导、账单推送、退税审批、事后监管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快准稳好”。全年共落实退税、减税、缓税、降费12.43亿元。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行税收专家顾问制度,严格落实“一户式”管理机制,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探索归纳行业间的普适性政策,提高执法效率,持续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临朐县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县政府制定的《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配合上级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总局税务部门规章、税务规范性文件、市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提出反馈,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决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环节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论证,献言献策。2023年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持续完善议事规则,对属于涉及多税种、多股室的重大复杂问题,通过党委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等方式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并作出决策。二是规范决策程序管理。严格落实《潍坊市税务局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审议办法》相关制度规定,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依法开展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作出行政决策前,充分利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社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先过法律关,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研究,不予执行。三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方面的作用,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决策的合法性。2023年我局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在协助我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清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我局依法治税工作进程。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参照《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和《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严把政策关、文书关、证据关、数据关,确保处罚标准的一致性。积极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全年不予处罚158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积极开展行政审批自查工作,全年开展行政许可审批4255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借助信息化手段规范税务执法,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等3327条,依托音像记录平台采集全过程执法音像记录,对一般程序处罚等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我局将“三项制度”纳入2023年内部督查内容,按季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数据进行抽查,重点对税收执法公示平台信息、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记录上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进行审查,及时下发问题清单并督促各单位整改。三是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历年的案卷评查中,我局参加评查的行政执法案卷均未发现存在问题。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舆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有序的处置突发事件。抓好初信初访工作,加大对涉税敏感事项潜在风险排查,灵活运用税费政策辅导、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妥善处置涉税争议。二是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规范,强化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干部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2023年度,我局未出现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不当的情况。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丰富涉税争议多元化解决渠道。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治建设“助推器”和矛盾调解“稳压器”的功能,成立税费矛盾争议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建立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机制,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推动涉税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诉讼应对。因税企关系和谐,纳税服务保障工作到位,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但我局仍积极推进复议、诉讼建设工作,为下一步行政复议、诉讼有条不紊开展做好准备。三是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执行《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意见》,积极与法院联系,进一步明确出庭要求,规范应诉行为。四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定期组织法律业务骨干和分管领导参加法院组织的典型案件庭审观摩会和分析研判会,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扎实推进内控监督。通过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执法风险日常防控机制,实现执法风险防控常态化,在日常执法中堵塞风险漏洞。定期梳理执法风险点,前移监督关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过错批评教育,做到紧紧咬住“责任”二字,牢牢抓住“问责”要害,强化干部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二是落实政务公开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积极应对内外部督察审计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成效,保障税收职能有序推进开展。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利用上级单位研发推行的各类电子化平台,加强与外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能效,线上甄别筛选纳税人可能存在的风险,减少线下打扰,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效率。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细落实各项重点任务,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税务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上级报告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的重点项目。坚持机构确定、领导有力、制度健全、组织有序、考核有据、奖惩兑现的原则,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

二、目前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进一步加强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然而,在学习宣传贯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学习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集中学习教育比较多,分散自主学习抓的不够好,学习宣传的形式不够灵活多样。二是学习深入推进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仍停留在记笔记上,结合工作不够,掌握的不深不透。

(二)普法教育、法治宣传在深入基层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法治的实现离不开人们内心的认同和尊崇,法治观念的普遍养成离不开普法教育。在普法宣传工作上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对普法教育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效果还不十分明显。一是法治宣传和培训力度不够,目前宣传和培训形式较单一,创新意识不足,需丰富宣传和培训形式。二是针对性、时效性不强,高质量普法内容供给不足,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力度还需加强。三是缺少对全体纳税人的税收法治教育。这导致现实中一些公民对税收法律政策既不知晓、也不关心,纳税人不主动行使权利和逃避纳税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2023年依法治税工作推进措施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向党委专题汇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临朐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按照省局、市局、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内容,对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明确工作目标、点明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分工、规范工作步骤,为全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指明方向;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的重点项目,坚持机构确定、领导有力、制度健全、组织有序、考核有据、奖惩兑现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利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重大税收执法等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深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公职律师制度,在重大决策、税收执法以及内部行政管理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促进执法规范和管理规范。同时鼓励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的在职税务干部积极报名公职律师,协助我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复杂行政应诉案件、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切实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三)完善税务监督管理机制

全方位认真配合各级对本部门开展的监督,认真、妥善地处理纳税人举报投诉,按规定处理举报投诉案件,举一反三做好各项工作,严格做到不收过头税,不收人情税,不违规操作,不乱查滥罚,不拖延慢待,不吃拿卡要;构建“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督审问责、纪检护航、外部监督”的内督外查闭环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对全局工作的岗责流程规范、风险点及内控制度办法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规范涉税资料审批与传递,对税收执法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任何一项权力和风险点实现全程监督,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

(四)深化税收内控机制建设

进一步健全税收执法监督的内控机制,确保内控机制发挥实效,用好内控平台,充分发挥“防火墙”作用。对确属过错的执法行为严格追责,以责任追究倒逼主动作为、严格规范执法,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在落实现行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参与、多环节协调、多层次监督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充分发挥内控机制自我防范、自我发现和自我纠错的功能。

2024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深化依法治税,优化执法方式,建强法治工作队伍,通过进一步加强精确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谱写临朐税务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国家税务总局临朐县税务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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